发新帖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开启左侧边栏

为全面抗中投入资源 美众院通过《美国竞争法》

[复制链接]

美国国会众议院2月4日以222票支持、210票反对通过《2022年美国竞争法》

华盛顿 — 美国国会众议院周五(2月4日)通过《2022年美国竞争法》(America COMPETES Act of 2022)。这项大型投资法案目标为加强美国国内供应链、先进技术研发和科学研究,以提升美国竞争力在全球领域与中国抗衡。

众议院周五上午大致沿着政党线以222票支持、21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这部由国会民主党人力推的《2022美国竞争法》。唯一一位投下支持票的共和党成员为来自伊利诺伊州的金辛格(Rep. Adam Kinzinger, R-IL)。同时,来自佛罗里达州的墨菲众议员(Rep. Stephanie Murphy, D-FL)也是仅有的一位反对这部法案的民主党人。

墨菲众议员在声明中称,她反对这部法案中有关贸易的条文,因为内容“充满问题且审查不力”。

在这部内容长达近3000页的法案最终表决通过前,众议院议长佩洛西(House Speaker Nancy Pelosi, D-CA)周五上午召开记者会称,“《美国竞争法》将确保美国在制造、创新和经济实力方面保持领先地位,并能胜过任何国家。”

“《美国竞争法》符合支持美国制造业和劳工的经济和国家安全首要目标,”佩洛西说。

根据《美国竞争法》内容,美国将创立美国芯片基金,拨款520亿美元鼓励美国私营部门投资于半导体的生产等;授权450亿美元改善美国的供应链,加强制造业,防止关键物品的短缺并确保更多此类产品在美国制造;推动美国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以及通过经济发展、外交、人权和同盟关系确保美国在全球的竞争力和领导地位。

美国总统拜登在法案正式获得通过后发表声明表示赞扬。拜登说,“商界和劳工界都称赞这项立法措施对于延续我们在过去一年中看到的经济势头至关重要,两党的国家安全领导人都表示,如果我们想要维持全球竞争优势,这项法案中的投资是必要的。”

众议院共和党人大多对这部民主党所提的技术投资法案提出严厉批评,谴责法案内容过于宽泛,且没有经过委员会听证会讨论和审阅。

众议院少数党领袖麦卡锡(House Minority Leader Kevin McCarthy, R-CA)周三在院会致辞期间花了大篇幅的时间指责这部法案的部分内容“将有利于中国”,包括扩大顶尖科学家在美国大学完成高级课程后寻求留在美国的签证准入。

麦卡锡还指出有些条款将授权向“联合国绿色气候基金会”(United Nations Green Climate Fund)拨款,并为应对气候变化项目提供资金。

“这些极左政策都会让美国更脆弱,受到中国的攻击,”麦卡锡说,“民主党人在这场辩论中没有为这些问题进行任何辩护。”

这个星期稍早,会员人数高达1250万的美国最大劳工组织劳联-产联表示全力支持这部法案。劳联-产联赞扬《美国竞争法案》中的条款“有助于限制中国侵略性的非贸易扭曲行为对美国生产、就业和薪资造成的下行压力”。

“劳联-产联准备好为这些优先要务而战,以纠正不公平贸易行为让其公平,同时为辛勤工作的美国家庭改善机会,”信函说。

参议院方面也有类似的技术投资法案。参议院去年6月曾通过由两党议员提出的《美国创新与竞争法》(US Innovation and Competition Act)。当时有18位共和党参议员投票支持了该部法案。《美国创新与竞争法》将耗资2500亿美元注入科技研发,为与中国在技术领域的全面抗衡做准备。

参众两院的法案内容都计划提供520亿美元补贴和投资美国半导体制造设施,同时也都将授权在未来五年内为国家科学基金会提供约800亿美元资金。不过这笔款项必须在之后的立法中拨付。

两院法案版本主要差异涉及能源部科学办公室和国家科学基金会的关键条款。参议院的《美国创新与竞争法》将授权1900亿美元用于加强美国的技术和研究。不过,众议院版本中所计划投入的有关资金仅大约为参议院版本的一半,因此两院仍须就这项分歧进行协商。

参议院多数党领袖舒默(Senate Majority Leader Chuck Schumer, D-NY)在众议院通过《美国竞争法》后发表声明表示期待尽快与众议院展开协调会议。

“国会现在距离采取大型、大胆,和跨党派的行动又往前进了一步,这将促进美国就业机会和美国的芯片制造,并加强供应链,”舒默在声明中说,“这样我们就能和中国等全球国家竞争,降低美国家庭的成本,并投资于我们的未来。”

众议院的《美国竞争法》接下来将与参议院的《美国创新与竞争法》进行两院协调,两院版本最终必须达成一致协议后才能正式通过国会,送交白宫由总统签署生效。

VOA 2022.02.05

www.51haoyou.com

GMT-5, 2024-12-22 09:42

© 2005-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