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帖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开启左侧边栏

中共火币蕴含的融资风险

[复制链接]

图片来源

1.与KYC相关的安全风险

中共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对火币网服务商的要求:“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根据国家安全工作的要求,应 当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关安全措施”、“应当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 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和侦查犯罪的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火币网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路11号29B座良盛大厦二层,位于中共国,必须遵守上述要求。

其用户协议要求采集如下身份认证信息:个人基本信息:您的姓名,住址(及永久地址,如果不同),出生日期及国籍等可获得的其他情况。身份验证应该是根据官方或其他类似权威机构发放的文件,比如护照,身份证或其他不同的辖区要求的和印发的身份证明文件。您提供的地址将使用适当的方法进行验证,比如检查乘用交通工具的票据或利率票据或检查选民登记册等。有效的照片:在您注册之前,您须提供您将您的身份证件放在胸前的照片;联系方式:电话/手机号码和/或有效的电子邮件地址。

不难发现,中共恐怖政权将很容易通过以上信息找到你和你的亲人,对你的家人实施恐怖活动。

2.与中共极权相关的融资风险

从其用户协议可以看出,火币卖方用户包括机构组织,会有危害香港人、维吾尔人、法轮功修炼者、爆料革命战友以及其他中共、伊朗等恐怖组织政权的相关军工企业通过销售火币为其恐怖主义活动融资,如武汉病毒研究所、610办公室、灭暴小组、华为、中广核等。中共不认为其本身为恐怖组织,因此火币不可能将为恐怖主义融资的行为认定为恐怖主义融资并予以制止,即使报告也是报告给中共,也是自找麻烦。

即使不是上述明显与军工企业相关的组织,也不能排除与PPP模式即(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共匪恐怖政权与民营企业合作模式下的民营企业通过销售火币为共匪恐怖主义活动融资。比如小米、阿里巴巴、腾讯这种军民融合模式下的民企本质就是为共匪恐怖主义活动服务的,腾讯的微信App帮助共产党恐怖组织识别、分析、锁定恐怖活动受害者。共匪恐怖主义活动伤害到的下个人可能就是投资火币的屏幕前的你。

3.与中共极权相关的贿赂、洗钱风险

虽然后台实名,但是中共极权主义政权下的各级官员会用尽手中一切权力明示或暗示权力租金支付方通过火币价格涨跌给中共官员差价利得,即使所谓纪委发现,寻租所得也是全数收缴国库,成为共匪恐怖政权的财政收入。历朝皇帝收税的一个方式就是给各级官员各种权力,收取贿赂,再用上级监察等方式将贿赂所得收缴成为朝廷税收,用于维持专制集权所需要的暴力机器。

通过价格涨跌把利益让渡给寻租方,除非结合寻租方具体行政行为和相关事实,很难看出其属于收受贿赂和洗钱,而火币交易所是不可能管得了的,因为火币交易所本身也受中共恐怖政权各级寻租方的管辖。

由于火币的跨国性质,就为中共残暴统治取得的非法资金进入国际金融市场提供了粉饰通道,使其在外国金融机构那里看起来是合法资金,无法与种族灭绝、活摘器官、投放生化病毒等恐怖活动关联。

4.与中共极权相关的收入合法性风险

中共本身是通过盗窃选票、武装胁迫的方式选出的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同时控制司法、行政。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根本不对网络借贷等新生事物主动及时立法,司法体系用的是大陆法体系,不是英美普通法体系,因此即使你偶尔运气好,炒火币赚了,但是中共检察院可以告你非法经营、洗钱、扰乱金融秩序判刑,炒火币赚到的钱拿去从讨薪农民工、上访户的理发店、地摊购买东西,就可能被安上“资助恐怖主义罪”的帽子,根本无法运用以前判例进行有效抗辩,党管司法会使即使有普通法体系,例如香港,财产权利也无法得到应有的保护。

根据中共人民银行等七部委2017年9月4日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银发[2013]289号),“虚拟货币”属于没有经过合法注册的涉金融和投资属性的事物。

5.财产损失风险

火币网用户协议提到“如果公司根据其单方判断认为您违反了本协议,或者根据您所在管辖区域的法律本网站提供的服务或者您使用本网站提供的服务的行为是非法的,公司有权随时暂停或终止您的账户,或者暂停或终止您使用本网站提供的服务或数字资产交易。”为此后中共操纵火币网侵吞财产埋下了伏笔。

“本网站的内容会随时更改并不作另行通知,我们已采取合理措施确保网站资讯的准确性,但并不能保证其准确性程度,亦不会承担任何因本网站上的资讯或因未能链结互联网、传送或接收任何通知和信息时的延误或失败而直接或间接产生的损失” 以及 “8.2 …我们也不对本网站提供的服务所涉及的技术及信息的有效性、准确性、正确性、可靠性、质量、稳定、完整和及时性作出任何承诺和保证。”为此后对发布严重错误、误导性信息操纵价格不承担任何责任埋下伏笔。

即使承担责任,也限于以下金额:“6.1 在任何情况下,我们对您的直接损害的赔偿责任均不会超过我们因您使用本网站为期三( 3)个月服务而向您收取的总服务费。 6.2 如您发生违反本协议或其他法律法规等情况,您须向我们至少赔偿200万美元及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律师费等),如不够弥补实际损失,您须补全” 。

破产保护

同时依据中共国破产法,破产财产变现所得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和欠职工的工资等费用,抵押债权在抵押物不足以清偿部分变为普通债权,由于火币网并非中共商业银行法规定的存款机构,破产情况下不能适用商业银行法保护,同时在破产清算案件中,中共控制的法院仍然起根本作用,破产管理人、债权人会议也受中共控制,是否认定你向破产清算组申报的债权为合法有效债权也存在疑问,投资者在投资火币的时候不一定都保留了债权凭证,破产债权人的权利不可能得到应有保护,仅仅债权申报、破产财产拍卖变现这个流程就足以让破产企业财产归零,更不用说欠缴税费的审定评估也是中共税务局说了算。

6.与中共极权相关的税务合规风险

中共对居民纳税人实施的是全球征税制度,不管中共国居民纳税人在什么地方买卖火币所得,都应向中共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根据中共国税函〔2008〕818号 ,“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根据《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的解读》“财产转让所得和…,依法均不纳入综合所得计税”,意味着即使你的火币转让利得或损失在内的全年收入低于中共国的免征额6万元,依然要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另外个人属于小规模纳税人,中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财税〔2016〕36号)提到”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包括…网络游戏虚拟道具…等”, 税务局很可能将销售虚拟货币视为销售无形资产,对个人的虚拟货币销售额(不扣除买入成本和相关税费)按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而且中共税务规定要求在规定期限申报纳税,否则会被罚款、加收滞纳金,只要发生了相关应税行为,除非明确不用申报,否则即使0申报也要申报,不申报就按征管法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县级税务机关有权通知出入境管理部门阻止欠税纳税人出境。

另外中共和全球多个国家签署了BEPS协定(指的是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约定和全球多个国家定期进行非居民金融账户信息互换,就可以将你的海外金融账户信息互换回中国,因为中国人在外国当地开设的金融账户就是外国当地的非居民金融账户。

火币相关的风险管理与纳税筹划

火币可能本身不是问题,火币背后的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巨大问题。鉴于火币可能存在的巨大的升值空间,但是蕴涵的巨大风险和沉重税负会导致投资者遭遇巨大损失的风险,乃至本金、生命全部损失的风险,因此建议所有火币投资者在灭掉中国共产党前不投资火币以有效管理风险和纳税筹划。由于中共的非法征税权,苛捐杂税不仅仅在火币领域,而是包括在食品、房屋、火币交易所的设备购置金额、交易手续费等生活、交易的方方面面,因此为了灭掉中国共产党这个中共国主要风险源头,有效地进行纳税筹划,建议火币潜在投资者投资有美国法律保护以灭共为目的的Gcoin (到现在美国尚未与中共国正式签署非居民金融账户信息互换协议FATCA)。

By 【金融组-CPA Jim】

校对:Opal

信息来源

https://www.ledgerinsights.com/sri-lanka-central-bank-blockchain-shared-kyc/

https://www.tjtzb.org.cn/doc/003/000/096/00300009680_3f2fae10.pdf

https://support.hbfile.net/hc/zh-cn/articles/360000298561

Gnews 2021.03.28

www.51haoyou.com

GMT-5, 2024-11-22 12:51

© 2005-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