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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蒙面引爆全港冲突 枪声再响击中14岁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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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宣布订立《禁蒙面法》后,多区出现大型示威冲突,以警民流血收场。禁止蒙面,究竟是及时扑火,还是火上浇油?医院方面称,周五的示威中有31人受伤,而港铁也于周六早全线停运。


香港政府宣布订立《禁蒙面法》后,多区出现大型示威冲突

(德国之声中文网)晚上9时许,在元朗一名便衣警员开真枪击中一名14岁男童的左大腿,及后被送往屯门医院接受手术,情况严重。而该名受袭警员在开枪后,被示威者群起袭击至头破血流,他被又扔汽油弹导致脚部一度著火,期间曾经跌下佩枪,情况混乱。这是继10月1日荃湾18岁示威者中枪事件后,第二名被实弹射中的伤者。

警方凌晨开新闻会,指称该名警员事发前正在开车,下车时被大批示威者袭击,因生命受威胁而开枪“合法合理”。对于有消息指该警员事前开车撞人,警方没有正面回应究竟为何警车被包围,并表示暂时不清楚中枪者在事件中的角色。记者从网上影片所见,未看到开枪一刻的事发经过。


冲突和破坏行为遍布多区,多个地铁站遭纵火,中国银行、中移动商店、美心集团食肆等成为被针对的目标,橱窗玻璃和柜员机等设施被砸烂,部分商店货物被捣乱。港铁在晚上十点多宣布全线铁路停止服务,是运动开始以来第一次,原因是有大量车站被破坏和部分职员被袭。另外,在深水埗一名手持长刀的男子被众示威者包围,双方一轮冲突后男子放下长刀,幸而无人受伤。警方曾经在部分区域发射催泪弹和橡胶子弹等驱散示威者,但整晚未见大型抬捕行动。

示威者:打压愈大反抗愈大

10月5日凌晨零时,《禁蒙面法》正式实施。德国之声记者走在港岛街头气氛平静,部分民众依然戴著口罩,而街上有大批防暴警驻守,但记者所见没有主动搜查他们。戴著黑色口罩的陈先生在街头接受德国之声访问,他说《禁蒙面法》不会带来阻吓作用:“参与社运的大部分人都知道会承受一定风险,这种威吓手法的效用不大,因为政府本来就可以控告我们更严苛的非法集结和暴动罪。在这种打压下,香港人的反抗会更加大。”

另一位戴著口罩的黑衣示威者Billy告诉德国之声:“我还是会戴著口罩出来游行,不会因此而害怕。面对极权政府,愈退缩它打压会厉害,没有退路了。”他也说不会害怕违后《禁蒙面法》带来的刑罚:“如果没有出来发声,政府就会觉得自己成功了,我们不可以因为觉得没有希望就放弃。”

他们为什么坚持“违法”?

相比禁止蒙面,不少法律和政治学者更忧虑政府引用《紧急法》所带来的巨大后遗症。明报报导引述消息指,港府已经研究最少四项加强防暴的措施,包括延长警方拘留疑犯的时间、把示威者使用的武器列为违禁品、绕过立法会向警方增加拨款等。而在《紧急法》下,政府不需经过立法会批准,可以自行宣布立法。

陈先生说作为示威者,也为此做好心理准備。他告诉德国之声:“这次是1967年暴动后第一次用紧急法,香港政府不是民选政府,没有正当性用此法。这次打开了缺口,预期当局会继续使用,我觉得下一步可能是戒严。”但是他强调,未来依照会继续上街。

法院拒批临时禁制令

另一方面,有社运人士透过法律途径试图阻截立法。在港府宣布订立《禁蒙面法》后,学联前副秘长、雨伞运动学生领袖岑敖晖和“长洲覆核王”郭卓坚赶在当天下午入禀法院,提出司法覆核和申请临时禁制令,要求暂缓执行新法直至立法会10月中复会再议。

高等法院在晚上9时许紧急开庭审理,申请方的代表律师在庭上陈词,指《禁蒙面法》违反《基本法》保障的言论和集会自由,也违反《香港人权法》。经过接近2小时审讯,法官在深夜11点多宣判,拒绝临时禁制令申请。法官认同政府所指《禁蒙面法》表面上与制止暴力有关,并引述欧洲多国也有类似法例,不认为可以断定新法会为局势“火上加油”。

岑敖晖在裁决后戴著头巾向记者表示:“我们千千万万个香港人,每天戴着面巾、口罩、猪咀,看看香港警察可以抓到多少人。”虽然此案败诉,但预计未来仍有人会透过法院挑战政府的立法决定。



港铁周六早全线停驶

港铁(MTR)周六(10月5日)早上全线停驶。港铁凌晨发新闻稿指出,香港多处仍不断有暴力事件发生,维修人员无法安全地前往各个受破坏的车站检查及评估损毁情况,更难以展开复修工作。经评估后,港铁全线(包括机场快线)、轻铁和港铁巴士10月5日早上将不会提供服务。

另外本周六,香港一些大型购物中心、超市、银行也暂停营业。

据香港电台报道,林郑月娥在周六发表电视讲话,批评“暴徒的极端行为,令香港昨晚度过非常黑暗的一夜,令香港社会陷于半瘫痪”,并呼吁民众“支持政府依法制暴,与暴徒割席”。她还称,法庭拒绝批出临时禁制令,显示法庭认为反蒙面法规例与结束暴力这个目的相关。

DW 2019.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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