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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9 战鹰团大卫—— 一位香港律师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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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xiaomifeng 2019-8-19

一位香港律师心声: 能接受有群人永不受法律制裁吗?

元朗袭击当晚,我因工作而闭关撰写陈词,直至半夜才发现香港已面目全非。当时一位法律界精英朋友痛心不已,问我:「我们这么努力成为律师,其实是为了甚么?」
那一瞬间,我彻底堕入意义真空。我质问自己,我们这一代人,读圣贤书、修法习医、关心社会,到底为了甚么,就是为了看到法律无力惊驭警方吗?高尚的医生朋友们,医院已沦为被追捕的场所了。中环金融才俊朋友们,催泪弹已放到毕打街的十字路口了。
我们甘心香港这样吗?

运动旷日持久,疲态渐现。前线示威者被诉以暴动罪,一时间人心惶惶。我写下这段文字,是希望解释在我眼中,此刻运动更须坚持下去的必要及意义,尤其是对一些提倡和解、在越趋两极的纷争中感到迷惘的温和派朋友。
先此声明, 我无意淡化部份示威者的行为。即使是支持运动的朋友们,在被质疑示威者诉诸暴力时,除了强调警方滥暴,也不可能否认掟砖、袭警等事实的确存在——问题是:在承认前线确有冲击犯法时,我们还有甚么理由支持运动继续下去?
对我而言,答案是法律面前,人人生而平等。你认为示威者的行径激进过火,但请记得,他们一直受法律制裁:已经有四十五人被控暴动,而前方只有更多人等待被捕,集体面对审判,进而鋃铛入狱。
你甚至可能觉得这是法理及公义的彰显。 然而与此同时,没有一位滥权失职的警察被拘捕、调查、革职。处理元朗袭击的警方没有任何一人需要问责。一个都没有。
今日香港真正逍遥法外的,不是犯法后被捕的示威者,而是集体藏起委任证的警察。过去警民冲突,你要各打五十大板,说警察也有难处,我纵不同意,尚可理解。
可是元朗白衣袭击当晚,当区警署故意落闸、紧急热线无法拨通、警方姍姍来迟而说「没看到人持有武器」,铁证如山——大家都不愿相信是警黑合作,即使我倾尽毕生的同情与谅解,即使我极度宽容地看待警方,最起码也涉嫌公职失当。
为甚么公职失当没有任何后果?
法律赋予警方秉公执法、儆恶惩奸的权力,却从来没允许过警察知法犯法。相反,《警队条例》第37条订明,任何警务人员如被指控任何罪行,并不会得到豁免。
如今我们的政务司长只是说了一句「责无旁贷」,警方随即表达强烈不满;社会贤达如前首席法官李国能说要独立调查,警队说你最好不要辜负我们的支持。示威者犯事会被捕,但警察永远不会。警队才是真真正正站在法外之地,完全不受法律约束的一群。

很多朋友不愿看见年轻人继续牺牲,大家要见好就收——现在有「见好」吗?我们见了甚么「好」可以收?六月至今,政府一直对民间意见置若罔闻,从来没有打算让步,由始至终只想将街头的人一网打尽。
发球权从来不在示威者手中:球一直在政府及警队一方,正因为他们牢牢捉住权力而无所作为,才会一次又一次错过和解的契机。
连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都拒绝,即使一贯提倡大和解者如我,亦实在看不见政府有任何要沟通的意思。
这不叫见好就收, 这叫趁早投降。
很多朋友见冲突无日无之,真心希望社会能恢复日常——难道投降之后,我们就能回复正常了吗?一早就回不去了。
如果运动此刻瓦解,警方日后只会变本加厉;至今曾经公开表态、联署、罢工的人们,在公在私都会被秋后算帐;政府全面反扑,选举、传媒、法律,制度内外的我们都无处可逃。届时公民社会遭受的伤害将会无以复加,是真正意义上的一沉百踩。现在叫停,不是悬崖勒马,而是放虎归山、为虎作伥。
要不要支持运动继续下去,于我只是一个简单的道德判断:
你能不能接受社会有一群人永远不受法律制裁? 我不能,所以我还在这里。
最后是运动的意义。元朗袭击当晚,我因工作而闭关撰写陈词,直至半夜才发现香港已面目全非。当时一位法律界精英朋友痛心不已,问我:「我们这么努力成为律师,其实是为了甚么?」
那一瞬间,我彻底堕入意义真空。我质问自己,我们这一代人,读圣贤书、修法习医、关心社会,是到底为了什么,就是为了看到法律无力惊驭警方吗?高尚的医生朋友们,医院已经沦为被追捕的场所了。中环的金融才俊朋友们,催泪弹已经放到毕打街的十字路口了。
我们甘心香港这样吗?
我们若要自由正直地生活,这场运动就是我们的最后一口气。前路幽暗险阻,无人看见曙光;但在我接受的教育里,「永不言败」的意思不是为着胜利在望而战,而是在逆境波中,仍能斩荆披棘、克服绝望,为着尊严、勇气、平等而战。
八月了,风狂雨暴,但我希望香港仍能团结一致,战至最后。

大纪元 2019.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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