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明镜记者从可靠消息人士处获悉,居住在纽约的中国亿万富豪郭文贵已经正式向美国政府寻求庇护。 上周以来,中国政府为了加大对亿万富豪郭文贵的打击力度,,增加美国将其遣返回国的压力,在中国法院对郭文贵提出强奸罪指控。为了配合这一工作,中国政府还罕见地在法律程序尚未启动之前精心安排美联社记者采访“强奸罪”的受害者马某。与此同时,中国有关部门还透过美联社记者放风,北京已要求美国不再延长郭文贵签证,并请求国际刑警组织签发针对郭文贵的第二个红色通缉令。 中国政府这一系列的举动表明它对郭文贵的爆料及其在民众中的影响忧心仲仲,正在采取新的措施对郭文贵下重手,防止其在十九大前继续爆料,影响中共党代会顺利进行,并达到说服美国将郭遣返的目的。 郭文贵完全否认中国政府的最新指控,他反驳说利用男女关系罗织罪名是中共打击迫害政治异见人士、贪腐举报人、内部权斗的惯用伎俩。他反问称,如果马某真的被强奸,她为什么两年前不在纽约或伦敦起诉呢。 中国政府的新指控反而刺激了郭文贵。他最近又爆出中国政法部门领导按需杀人、摘取犯人器官为中共高官子女和家属其他成员进行器官移植的猛料。虽然郭文贵的指控没有证据证明,但国际人权组织多年来持续揭发和收集的证据支持他的说法。 上述情况表明,中国政府和郭文贵之间又开始了新一轮博弈,吸引了西方主流媒体的注意,出现了大量对此案的报道,以及对海航集团神秘的股权结构的深度追踪调查。然而,事态会如何发展目前仍难以预料。川普政府会给予郭文贵保护,还是会与中国交易将其遣返?中国手上还有什么牌可打来说服美国、迫使郭就范? 为此,明镜记者找到了郭文贵律师团队负责移民事务的汤姆斯莱格兰德律师(Thomas Ragland),就郭文贵申请美国政治庇护一事进行了采访。 明镜记者:莱格兰德律师,你可以证实郭文贵已经向美国政府提出了庇护请求吗? 莱格兰德律师:是的,他已正式向美国提出政治庇护的申请。 明镜记者:郭文贵住在美国已经两年多,您认为他为什么在这个时候寻求美国的庇护呢? 莱格兰德律师:郭先生来美国后的一系列的爆料,包括揭露中共高层官商勾结盗窃国家财产、严重侵犯人权、摘取器官按需杀人的行为让中共高层贪官如坐针毡,他们想尽办法,罗织罪名,要置郭文贵于死地。郭面临中国政府一波又一波的政治陷害和迫害,即便在美国他的人身安全仍然没有保障,必须雇佣庞大的保安团队24小时对其进行保护。如果美国政府接受中国政府编造的谎言,将其送回中国,他一定会遭受酷刑,并被迫害致死。所以,我们律师团队一致同意郭文贵先生目前处于非常危急状态,经过认真研究,我们认为对他个人来说,最好的选项是接受美国政府的庇护,我们最终说服他接受了这一方案。 明镜记者:郭文贵先生是个颇有争议的人物,您认为他获美国政府批准的胜算有多大? 莱格兰德律师:郭文贵案纯粹是一个政治迫害案,美国是个法治和人道国家,有为遭受迫害的人民提供庇护的悠久历史和传统。我们很容易证明郭文贵先生有回国受到迫害的恐惧,我们有百分之百的把握,他一定会得到美国政府的庇护。 明镜记者:川普政府或许会因解决朝核问题的需要,或其他与战略合作的需要与中国做交易,会不会在郭先生申请过程中变卦,拿他做交易,将他遣返回中国。 莱格兰德律师:没有这个可能性。首先,美国是一个三权分立的国家,一旦进入美国庇护的法律程序,即便川普总统想要利用郭先生来与中国做交易,下达行政命令将其遣送回中国也是不行的。美国移民局不能因为总统下令而驳回郭先生的申请,将其递解出境,而必须按照美国法律独立审核申请,看其是否有证据证明有恐惧返回中国, 仅此一个标准。这是美国庇护法的重要特点,中国政府对此应有清晰的认识。第二,即使美国移民局拒绝了郭先生的申请,他的庇护案会进入移民法庭的法律程序,让独立法官来依法判定。在这一程序中,双方要重新取证,进行审理;一审被拒后,申请人还可以在上诉移民法庭上诉,获得有利判决。第三,如果申请人在移民上诉法院被拒,他还可以进入联邦地区法院立案审理,这个程序也可上诉直至最高法院做出最终判决。这样一个给庇护申请人多层次的保护机制使得诉讼过程漫长,费时往往长达十几年。在此期间,郭先生会受到美国政府的保护,并且可以在美国合法工作。他也可以在取得回美证(advance Parole)的前提下,去国外旅行。 明镜记者:郭文贵在中国有民事、刑事案在身,另外在美国也有若干民事诉讼,另考虑到今年6月和8月,美国和中国政府合作,分别将一名强奸嫌疑犯和一名经济嫌疑犯遣送回国的先例,如果郭文贵被中国、美国或其他国家法院定罪判刑,中方是否更有法理依据,要求美国遣返他呢? 莱格兰德律师:所有针对郭先生的诉讼都是中国政府在背后操纵、捏造出来对他进行政治迫害的。比如,中国对郭先生强奸的指控,与我所看到的文件资料完全矛盾。所以,郭先生欢迎任何个人和公司到法治国家来起诉,真相就是在正当法律程序中发现的。 回到您上面假设的问题上,即使郭先生被中国法院定罪,或被香港法庭、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甚至美国法院定罪,他被遣送回中国的可能性等于零。因为美国的政治庇护不仅要受国内法规范,也要受国际法的规范,尤其是《联合国反酷刑公约》的规范。譬如说,一个申请庇护的外国人,在申请期间被定罪,只要他能证明遣送回国后将遭受酷刑,美国便有国际义务对其进行保护,不得将其遣送回国。郭先生曾在中国受到酷刑,他身上至今仍留有伤疤。海外人权等非政府组织多次向联合国反酷刑委员会投诉中国制度性酷刑,他们的恶劣行为早已记录在案。另外,郭先生爆料的涉及到中国高层,具有高度敏感性、严重性、广泛性。这些都比较容易证明他被遣送回国必定面临酷刑的命运。 更为重要的是,郭文贵先生已经超越了腐败爆料的举报人的角色,他提出了若干政治主张,比如要求民主自由法治人权,反对以警治国,以黑治国,而这些政治主张对中国民众发生了重大影响,已经让他成为一名举足轻重的政治领袖,为像他这样可能遭受迫害的政治人物提供保护是美国庇护法的基本目的。 明镜记者:莱格兰德律师感谢您回答我的问题,让我们读者对美国庇护法律制度有了更深的了解。 莱格兰德律师:不客气,谢谢。 Phone: 202.552.2360 Fax: 202.552.2384 Email: tragland@clarkhill.com 明镜新闻 2017.0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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