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元老李銳的女兒李南央(网络截屏) 华盛顿 — 中共元老李銳的女兒李南央状告北京海关非法没收书籍一案,北京第三中级法院一拖再拖,向着“吉尼斯纪录”的方向前进。李南央2月22日收到北京三中院第11次“延审通知”。与此同时,李南央求助的一位人大代表也因为政治原因拒绝提案修改相关行政诉讼法。 首都机场海关将原中顾委委员、中组部常务副部长李锐的“口述往事”一书定为“禁止进出境物品”予以没收。李锐的女儿李南央依法起诉北京海关。北京三中院最近决定对这个案子第十一次延审。李南央的代理律师之一夏霖也被捕入狱,夏霖案的二审也在继续延期。就在每年三月中国举行两会前夕,李南央收到了曾拿走她案件材料的一位人大代表的复信,这位人大代表因政治原因在信中表示拒绝提出修改《行政诉讼法》的提案。 海关扣书 李南央是中共元老李锐的女儿。李锐曾任中共中央委员、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央组织部第一副部长,并且是一位中共党史专家。李南央从2002年开始为其父整理、编辑《李锐口述往事》一书,并于2013年7月在香港出版。同年10月,李南央与其丈夫、女儿、女婿一起携带50多本《李锐口述往事》从香港飞往北京,遭北京机场海关扣书。李南央与北京海关交涉无果,认为北京海关侵犯了李锐和她的名誉权,愤而将北京海关告上法庭。 李南央对美国之音说:“李锐是你共产党的老党员了,对吧?80多年党龄了。(他)是你中组部的常务副部长,是你党史的专家。他这本书是实事求是地讲述一生,你点名道姓的说这本书不能进,也就是说它是犯法的,对吧?这就侵犯了李锐的名誉权,也侵犯了我这个作者的名誉权。那咱们就要说道说道了,所以那时候我就开始想打这个官司。” 久拖不决 目前,法院立案已经进入了第四个年头,然后却毫无进展。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定期发延长审限通知书,至今已经延长了十一次。由于三中院久拖不决,在延审第七次时,李南央在律师的建议下,启动了第二个程序,希望通过给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写信,让人大启动监督程序,将此案变成一个监督提案,然而人大常委会并未接收她的来信。 李南央:“我(的信)是寄给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和法制委员会主任。最后我寄出去以后呢,这个联邦快递给我打电话,是美国这边的联邦快递给我打电话说:“你的这个地址,人家拒收。”我说:“是不是搞错掉了,你把你联邦快递北京办事处的电话号码告诉我。我直接跟他沟通。”然后,我直接给北京打了长途电话。他说:“你这个地址没有错,确确实实是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但是他们不收,他们说要是想收的话,你得先跟主任联系上。主任说同意收,我才会给主任。” 你没有主任的电话号码,我怎么能够找到主任,我找不到主任。然后他就说:“没有主任的直接允许,我们办公厅不敢收这些。” 这根本就是个托词,所以第二个程序又阻断了。” 人大代表 拒绝提案 李南央告诉美国之音,在第二个程序被阻断后,她开始联系人大代表,希望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提案,修改行政法。她说: “《行政诉讼法》其中有一条。他们为什么可以这样无限延审,(因为)它没有上限,它没有说你最多可以延审多少次,或者说你最多最多不能超过一年、两年,它没有这个限。所以这是一个口子。以前有过提案的,就说要把这个改了。我觉得他们是故意留这个口子,有的案子它要是不想判就可以永远不判。但是我还是要通过这个提案。”“这个《行政诉讼法》要不得,这一条一定要改。” 李南央找遍大陆和香港,最终在去年10月找到一位人大代表,这位人大代表向她索要了这个案子的所有材料,并表示看完后给她答复。近期,这位人大代表给李南央回了一封电邮作为对这个案子的答复,并表示不准备在下届全国人大上提出修改《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李南央公开了与这位代表的通信,并总结了这位代表拒绝她的原因。 1,李南央对这个“建议案”不但赋予了政治含义——将其与“状告海关案”直接相联,而且含义“极大”——以此判断习李真实执政路线。 2,李南央对现体制不抱希望,已经与它彻底决裂。 3,李南央明知“状告”不会有结果,却坚持运用各种合法方式向体制进行政治抗争。 4,李南央在两会上提“建议案”,是为了炒作,造成舆论影响,给当局施加压力。 5,李南央在政治倾向极其鲜明的《争鸣》杂志上发表“跟进”,还要继续“跟进”。 为官还是为民? 李南央对这位代表的理由给予了相应回应。李南央表示:“我很好奇,这位“代表”遵循的“不触个案,不碰重大政治问题”的提案规则,人大是否有明文阐述?若没有,按潜规则行事,是为官之道,还是为民代表?” 李南央在接受美国之音的采访时说:“我是公民,你欺压到我头上,用非法的手段来对付我。我要对你说不。我要通过你所设定的合法的手段跟你抗争。” 针对第二个理由,李南央认为这位“代表”是在跟她说:“你若顺从摆布,作体制的臣民,我方便代表你,而你却选择做公民,跟体制讲道理,让我如何帮到你?” 李南央表示恳请这位代表将她的文章交送于任何一家符合这位代表“倾向”的杂志,绝不计较其“倾向”。她在回应中反问这位代表:“认为状告‘不会有结果’的现实不正是严重地违背了“行诉法”的设立宗旨和官媒的宣传吗?怎么依据法律对法官视法律于无物的行为通过合法方式进行抗争,却成了你这位“人民代表”不能代表的理由了呢?” 将官司打到底 李南央认为:尽管中国现行宪法还不够美丽,但是她至少赋予了中国人结社、言论、出版的自由,要让这些纸上写明的权利真正获得实施,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实践,这包括普通人,包括“人民代表”,包括身处领导者地位的那些人,而后两者比前者有着更大的责任。李南央表示无论如何都会将这个案子打到底,她在采访时说:“这个案子我还是要打下去,一直打到我死的那一天。有人就讲,老头子要活到百岁。老头子不在了,他们就把我抓起来啦?他抓起来我也要打啊,只要我活着,这个案子我是一定要打到底的。” VOA 2017.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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