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舆论强烈关注的北京雷洋案调查结果近日出炉。检方以犯罪情节轻微,对涉案警务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北京官方承认,这一决定遭到质疑和攻击,但涉案警察和雷洋一样都是无辜者。目前,与雷洋案相关信息关键词已成敏感字眼被网络封杀。 北京时间12月23日晚,北京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北京发布”贴出头条文章《法律面前,雷洋和警察首先都是无辜者》。文章承认,北京检方对雷洋案涉案警务人员作出不起诉处理,“无奈者有之,质疑者有之,攻击者有之。” 北京承认雷洋案不起诉决定遭质疑攻击 (图源:北京市新闻办官微截图) 文章引述了中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酌定不起诉”的条件: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检方不起诉决定,正是依据的这一条。 “酌定不起诉”并非意味着“没事儿了”。刑事诉讼法对于酌定不起诉的规定有两层含义,“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意味着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 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对邢某某等人采取逮捕强制措施,是“根据其行为性质和办案实际需要”,其目的在于查清真相,确定责任。遵循的规则依然是无罪推定,证据为王和正当程序。 文章呼吁,必须祛除雷洋和邢某某等人身上的标签,以平等而理性的眼光来审视这一事件。“这场事件就是警察在执法过程的一起意外事件。” 雷洋案相关关键词被政府封杀 (图源:微博搜索网页截图) 文章最后说:雷洋事件,北京检察机关12次通报案情,在尊重家属意愿的前提下主动邀请人大代表等见证尸检过程,可以说将公开做到了极致。了解了这些,更有理由相信这份沉甸甸的不起诉决定是依法客观公正的! 北京检方12月23日下午通报了对雷洋案涉案5名警务人员的作出不起诉决定。由于雷洋在中国广受关注,检方处理结果与多数民众的心理预期相反,多数媒体在转发这一新闻事件时都禁止了评论,相关关键词也被封杀。截至目前,雷洋家属及其代理律师尚未对检方决定作出回应。 2016年5月7日晚,雷洋离家后身亡,昌平警方通报称,警方查处足疗店过程中,将“涉嫌嫖娼”的雷某控制并带回审查,此间雷某突然身体不适经抢救无效身亡。 雷洋案涉案警察免于刑事起诉 (图源:央视新闻截图) 雷洋是中国人民大学2005级环境学院的本科及硕士研究生。2012年毕业后,雷洋任职于中国循环经济协会,曾参与多个工业园规划,生态文明规划,污染物处理规划和循环经济规划的编制工作。雷洋意识身亡后,人大校友会也成立了工作小组,呼吁有法律和新闻专业背景的校友加入。 在舆论的压力下,当局在各界的监督下5月14日开始验尸。6月30日,北京市检察院第四分院公布雷洋尸检鉴定意见,确定死者雷洋符合胃内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死亡。 官方遂认定,涉案警务人员在执法中存在不当行为,派出所副所长邢某某、辅警周某随后被以涉嫌玩忽职守罪逮捕。不过,雷洋的代理律师陈有西认为,涉案警察罪名不应定性为玩忽职守,应是故意伤害致死、滥用职权、伪造隐匿证据三项罪。至今,北京检方对涉案人员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多维 2016.12.23 |
“法律面前,雷洋和警察首先都是无辜者”之说与“雷洋嫖娼和拒捕证据确凿”之说很矛盾。看来就是为保护真罪犯而诬陷无辜者。警方早就用行动证明了嫖娼证据链有很大问题,他们一直扣住五位足浴店的人不让露面作证。足浴店五人现在更加成为关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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