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 — 在纽约皇后区的移民执业律师高光俊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表示,他至少有10个被中国政府通缉的客户的家属,受到过各种形式的威胁,“通过施压让家属规劝当事人回中国去投案自首”。高光俊回忆,威胁的种类有以下几种: 用执法、扣押财产和旅行文件加以威胁 用执法威胁。他的当事人被告知, 中国当局“可以找任何理由说你在国内做生意的亲戚偷税漏税,把他关起来,希望你劝他回来。” 有一位当事人被直接恐吓,“如果你不回去投案自首,可能会判你国内的亲戚死刑。” 用扣留国内财产威胁。“比如,有一个客户在上海有几十套房子,全部被查封扣押。” 用扣押亲属旅行文件威胁。 “你不劝说,就把你的护照没收,不让你出国旅行。你的生意在哪个地方我们都知道,你最好配合政府,劝说你亲戚投案自首。”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纽约执业的移民律师在被问及他的红色通缉令上的通缉犯当事人家属有没有受到压力时,他说:“非常大、非常大,不是一般大。把你们家的亲戚翻个底朝天,叔叔、伯伯、舅舅、阿姨,还有亲家,亲家母的兄弟姐妹,全部施压。” 多种威胁途径 这位律师表示,中国当局威胁当事人的方式有几种:
2001年12月29日年,在浙江温州,杨秀珠在会上读报 这位律师表示,他的当事人无法挡住这样的压力,“当事人在被骚扰得没办法的情况下,只有选择妥协。而美国政府也没有办法从法律上直接下手,因为没有直接了当的威胁证据。而当事人及其家属非常害怕,不愿出来作证。” 高光俊律师告诉美国之音,他的当事人告诉他,有国内官员直接过来约谈,要求跟他见面,高光俊说:“我报告FBI了。” FBI曾赶走一批中国威胁者 高光俊表示,“FBI曾经赶走过一批人(中国施压者),警告过他们。但美国政府没办法起诉他们,抓了以后就让他们走。‘你走吧,我们知道你在干什么’” 。 高光俊指的是令完成案,“从去年到今年上半年的,中国政府前后派了十几组人来谈,都被赶走了。” 联邦调查局的J·埃德加·胡佛总部大楼(资料照) 通缉犯:家属压力比我更大 名列中国百人红色通缉令的浙江昌大进出口有限公司经理邱耿敏告诉美国之音,“我压力不是一般大,是太大了;而我家属的压力比我更大,大多了。” 他妻子和19岁、上大学二年级的女儿,“一天到晚就像惊弓之鸟”。 邱耿敏说,中国政府从国内和美国不断放出风声,“一下说要把我交换回去,一下又说如果你不回去,就要对你的家属如何如何。搞得她们鸡飞狗跳的,一天到晚就是担惊受怕。” 甚至有人通过他参加的中国民主党的主席王军涛告诉他,“美国有1500名中国非法移民需要遣送,但是中国政府不签字,送不过去。中国政府提出要红通令上三个人交换过来,我是其中一个。”不过他表示,这事后来并未发生。 邱耿敏说,对他国内亲属的威胁更直接。“根本没办法活动了,飞机不能坐,火车不能做,哪里都不能去;不能参加活动,选举的权利也被剥夺掉了。我妹妹昨天还打电话跟我抱怨,当局要她藏起来,躲开,就当她自己出差了,就是回避,因为你不能参加选举。” 邱耿敏来美已经6年,之前因涉入美国政府对他的刑事指控,耗去很多时间,目前他仍在办理政治庇护的过程之中。 高光俊:国际刑警组织性质变了 国际刑警组织的标徽 高光俊律师告诉美国之音,自从孟宏伟当选为国际刑警组织主席后,“把国际刑警组织变成了一个达到中国政府目的的一个组织了。” 他说,过去如果他向国际刑警组织要求提供更多当事人的证据,该组织要么将此要求转给中国政府,要么告诉他,该组织只起通报作用,并不能当作法庭上的证据。邱耿敏的律师就在他2011年第一次上红色通缉令时跟国际刑警组织交涉。该组织在得不到中国公安部就通缉邱耿敏提供证据后,于2012年3月把邱耿敏的名字从通缉名单上撤下。 高光俊说,他要求国际刑警组织提供他客户的具体证据,“他们也回函了,并告知,你必须通过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局进行了解。而根据美国法律,如果国际刑警组织不提供证据,红色通缉令就不能作为证据在法庭上使用。如果美国法庭一定要使用,律师有权传唤国际刑警组织代表到庭作证。” 高光俊表示,他发函的几个案子的家属,“中国的公安机关几乎找了每一个家属。有一个(公安)甚至明确讲,就是因为向国际刑警组织提出了要求才找他的。还要提供什么证据,你亲戚就是个贪污犯,就是个犯罪份子,他必须投案自首。 ” VOA 2016.1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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