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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当局承认曾下令销毁新冠疫情病毒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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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安德烈

在外界一再揭露下,中国卫健委5月15日间接承认一段“公开的秘密”:在1月3日下令实验室销毁新冠病毒样本,但当局辩解称:这样做是为了实验室的生物安全。

应该说 ,北京当局是在舆论和国际社会尤其美国的逼压下承认这一事实的。美国国务卿蓬佩奥日前指责中国一月份下令销毁病毒样本,并且拒绝和其他国家分享病毒毒株。中国卫健委15日被迫出面反击,卫健委科教司监察委员刘登峰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指责蓬佩奥断章取义

刘登峰称,中国在疫情发生后,立即进行了病原的平行鉴定,就是为了早日鉴定出病原体是什么。他称,“1月3日我们印发了相关文件,主要目的大家都明白就要防范实验室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不明原因病原造成的次生灾害”。他还说,中国法律对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样本的保存、销毁,实验活动等都有明确的要求,实验室条件不合乎保存条件的,应就地销毁或移交专业的保藏机构保管。

为什么中国卫健委迟至这么晚才出来解释?这仍然是一个谜语。如果仅仅是为了“安全”的理由,为什么把这样重要的信息一直隐藏到现在?

其实,远在美国国务卿蓬佩奥发难之前,包括中国媒体在内,很早就开始披露中国当局下令销毁病毒样本一事。这一举措被外界视为中国隐瞒疫情,致使武汉肺炎全球大流行的铁证。

中国『财新网』2月就有报道,报道引述一名基因测序公司人士透露,1月1日,他接到湖北省卫健委电话,通知他武汉如有新冠肺炎的病例样本送检,不能再检;已有的病毒样本必须销毁,不能对外透露样本讯息,不能对外发布发布相关论文和相关数据,“如果你们以后检测到了,一定要向我们汇报”。

该报道还指出,中国卫健委办公厅1月3日发布『关于在重大突发传染病防控工作中加强生物样本资源及相关科研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相关机构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向其他机构和个人提供生物样本及其相关信息。

4月20日,台湾『新新闻』取得一份红头文件影印本,指出中国国家卫健委办公厅1月初曾下令相关机构“就地销毁”病例样本。

5月1日,澳大利亚『每日电讯报』披露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及新西兰情报机构组成的“五眼联盟”撰写的一份报告,指中国卫健委下令销毁新冠病毒样本。

RFI 2020.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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