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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中”期间港警殴打示威者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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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一家法庭周二裁定七名警员在2014年一次示威活动期间,殴打一名示威者罪名成立。这一罕见的警察施暴事件在金融中心香港曾引发众怒。


资料图片:2014年12月,香港警察在对“占中”示威营地实施清场

(德国之声中文网)2014年一场以学生为主导持续79天之久的抗议活动,一度使香港部分地区陷入瘫痪,也令北京政府面临香港回归多年后最大的挑战。
但北京并不理会这些争取更多民主的诉求,因此在享有自治地位的香港部分民众当中不满情绪与日俱增。
法庭审理的焦点是2014年10月15日发生的一起事件,当时抗议活动已进入高潮。
视频记录显示,一群警员将示威者曾健超拖到距离集会地点不远处的变电站黑暗角落,对其拳打脚踢。这些警员后来被停职。


2015年10月,曾健超在医院就诊

地方法庭法官大卫·杜弗顿(David Dufton)在其书面裁定中称,上述七名警员"交替袭击导致身体受伤罪名成立",但更为严重的控罪"有意图而导致身体受严重伤害"罪名则不成立。
杜弗顿法官写道:"法庭认为,曾健超被拖到变电站即被推倒在地并遭殴打,因此而能得出的唯一结论只能是,曾健超被拖拉到此处就是为了殴打他。"
社会工作者曾健超面部、颈部以及肩膀处被发现多处伤痕。他被殴打时,双手被戴上了塑料手铐,尽管法庭也听闻他此前曾向警员喷洒某种液体。
七名涉事警员中包括两名高级警官。他们并没有直接参与殴打行动,但杜弗顿法官认为,他们具有"防范犯罪的义务,即便对警察同事也不例外。"但事实上,他们却纵容了同事"实施非法暴力"。
七名被告警员身着西装出庭,他们均声称无罪。宣读起诉书时,他们面无表情。宣布判决时,旁听席上一些曾健超的支持者发出欢呼声。
法庭外面,曾健超的支持者被大约七十名示威者团团围住,后者高喊"支持警察"的口号。
法庭没有宣布何时宣判。根据香港法律,上述警员可以被判处最多三年的监禁。
警员滥用暴力在香港极为少见,这一事件引发公众社会强烈不满,也在抗议活动期间导致不同派系间的关系进一步紧张化,以至于暴力冲突时有发生。
曾健超对路透社表示,他会在认真研读判词之后再发表声明。
1997年,香港主权由英国移交中国。此后,香港在"一国两制"框架下享受大陆所不拥有的自治和自由。
不过,香港有关实现普选等诉求,也引起北京方面极大不安。
北京越来越多地插手香港事务,则令很多香港人感到担忧。对香港未来的不安导致越来越多的抗议,甚至有人提出香港应脱离中国实现独立。

达扬/石涛(路透社)DW 2017.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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