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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mifeng 2019-11-7
An Open Letter from Sonia Ng, A Student from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to Carrie Lam, Chief Executive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喜马拉雅战鹰团Himalaya Hawk Squad 2019.11.07
公开信全文如下: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林郑女士钧鉴:
我曾经对应否写信给你抱有保留,我怀疑道理能否说服充耳不闻的你,我怀疑情感能否打动铁石心肠的你,但我知道我写这封信并非只为自己,而是为了其他与我有类似经历的香港人,以及香港中文大学的被捕同学。正义从来不是从天而降,而是要靠自己争取。回想起 8 月 31 日至 9 月 2 日之间约 44 小时的经历,那场面、那广播、那黑暗,我很害怕,但只要我一想到其他比我遭遇更恶劣的市民,我知道我绝不能放弃他们、绝不能选择沉默。
六月以来,情况失控
自 6 月以来,香港市民历经数不尽的痛苦、伤害和压迫,我亲历的 8.31 事件只不过是目前较邪恶、较疯狂、较不人道的区区一例。许多香港市民,包括开明进步的社会贤达、有教养的知识份子、各行业的专业人士,俱已理性地表达意见并指出问题症结所在,然而始终得不到政府时宜适当的回应。执秕期间,屯门区受不明催泪气体侵袭,市民因而奋起抗议,却遭警方以催泪弹攻击,市民的尊严和私有产权亦遭警方肆意损害。就在上星期日,更有科大同学疑因躲避催泪弹而坠楼,多番抢救后情况仍然危殆。
五个月过去了,面对市民的苦难,面对市民的呼喊,香港政府就只有袖手旁观,重复一遍又一遍的空洞说话。就以你在 10 月 19 日早上接受商业电台访问为例,作为特首,同时身为大学监督的你回应段崇智校长的公开信时,指校长「爱护学生就应该寻求真相,寻求真相是要当事人说出掌握的部份事实是甚么,然后给予机会让现行机制审视证据是甚么」。作为当事人,我经已多次说出我的受屈经历,由匿名投诉至挺身而出。挺身而出后,我得到的不是正义的彰显,而是无日无之的电话滋扰和人身恐吓。若果你认为我的经历不可信,我愿意宣誓、并以个人名誉和信用担保以确实我的供词,但我所不能接受的,是把我的经历交由一个无法伸张正义的现行机制去处理。
现行机制失效,市民对警队零信任
现行机制下,我可以找平等机会委员会,我可以找申诉专员公署,我可以找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我可以如同你所呼吁一样「打 999」找警队辖下的警察投诉课。然而,平等机会委员会只负责执行《性别歧视条例》,它无权处理我遭警员性暴力对待的刑事案件;申诉专员公署无权调查警方防止罪案而行动时所涉及的行政失当,故我亦无法向它申诉我遭警员延误救治和侵害人权;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则无权调查所有对警察的投诉,它只能从旁审议和观察警察投诉课的调查。
现行机制的所有申诉途径,只会引领我回到最初的起点、事件的嫌凶 — 一个只容许由警员调查警员的香港警队。请你认真说服我,我应当如何信任施暴者会作出公正的调查而不徇私呢?正正是因为他们,我遭受性暴力;正正是因为他们,我得不到及时的救治;正正是因为他们,我亲身遭遇到所有可怕的创伤经历,你凭什么要我信任警方呢?事到如今,我依然每晚也会因警暴的可怕场面、任人鱼肉的拘留过程、黑暗的车程及搜身室而彻夜难眠,相信任何一个有理智和恻隐之心的人也不会要求我找嫌凶主持公道。
根据《明报》于 10 月 15 日公布其委託香港中文大学所进行的民意调查报告,逾半受访者对警方的信任度给予零分,另外近七成受访者支持大规模重组警队。可见放诸社会而言,与我同样对警方抱持不信任的人,绝非少数。
当权者是社会动荡的源头
有能力弥补一切错误的你、有权力成立调查委员会的你、本应该向香港市民问责的你,恰巧是市民伸张正义的一个可能,而对很多市民而言,这是可悲且可恨的事实。成立一个独立、公正且赋权的调查委员会填补现有机制的缺失,让正义得以伸张,不只是我一个人的诉求,而是众多香港市民五大诉求的其中一项。然而,漠视机制缺失的你,漠视警队缺乏制衡的你,漠视警队滥暴成风的你,三番四次地拒绝成立调查委员会,对真正的混乱视若无睹。归根究底,全因为你这个行政长官位置并不是由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普选所产生,你权力的来源并不是源自香港市民的认同,你不用向香港市民问责。这同时解释为何市民要提出「立即实行真双普选」诉求的原因,从根本上完善政治和社会制度,让政府真正聆听市民的各个需要,消除行政长官的傲慢和独断。请你不要忘记,行政长官及全部立法会议员最终由普选产生,香港市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亦是受到《基本法》的庄严保障,是一国两制的重要基石。
究竟甚么是社会动盪的源头?究竟甚么在摧毁香港的生活和价值观?究竟甚么在破坏香港的法治、秩序和制度?— 是争取人性尊严、维护基本权利而行使受《基本法》所保障的集会自由的香港市民?是执法偏袒、纪律败坏、管理混乱、权力膨胀的香港警察?还是无须向市民问责、对一切视若无睹无动于衷、「只许警察匿名、不许市民蒙面」双重标准的香港政府?
正正是因为政府放置市民的安全与福祉于不顾,正正是因为政府打压市民的声音与诉求,正正是因为市民的各项权利被剥削,市民对制度的信心才致日渐流失。「是你教我们和平游行是没用的」赫然写在墙上,你看得见吗?假若有一天香港的制度和秩序不幸崩溃,其肇因不是警察的暴力不够血腥残酷,不是政府的掩饰不够机关算尽,而是市民的耐性和信心长久下去终会蚕食殆尽,安全与福祉不能被保障,声音与诉求不能获得聆听。
治理问题根本,回应五大诉求
香港社会有必要走到这一步吗?答案取决于你,你作为制度代表的一念之间。作为受屈人士,我要求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根据《调查委员会条例》委任一个独立、公正且赋权的调查委员会,去寻求社会迫切需要的真相、去厘清所有事件的责任谁属、去还予我本人以及其他遭受警暴和遭剥夺人权的人士所应有的正义。作为市民,我要求行政长官撤回社会运动的暴动定性,及撤销对参与社会运动而遭政治检控人士的控罪,以促进社会的和平、稳定和团结;我要求行政长官重组警队并改革警政,使合法武装力量受到市民的监督、完善对警队的投诉制度、恢复市民对警队的信心;最后我要求行政长官开启政治改革,实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双普选,向市民问责,令香港的政治环境恢复清明,愿荣光归香港。
我希望我的诉求和理由得到阁下的认真考虑和接纳,并于 8.31 事件四个月的 12 月 31 日前公开回覆。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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钧安!
香港市民
吴傲雪 谨呈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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