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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昌星狱中提申诉促查财产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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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 被称为中共建政后最大走私案的厦门远华案的主角、目前在服刑的赖昌星近日提出申诉,指被没收的远华集团数百亿财产至今含糊不清,要求就没收全部个人财产附加刑罚提出再审。此前,赖昌星曾上书督办远华案的前总理朱镕基等人,举报远华案专案组未依法将没收财产上缴国库,要求关注。


厦门远华案赖昌星2011年被押回中国(苹果日报图片)

香港苹果日报星期三报道, 2011年从加拿大遭遣返回国、被判无期徒刑的赖昌星,近日通过北京律师舒杰提出申诉,指因刑事判决书附加财产刑罚未经开庭审理,而且全部没收财产至今未上缴国库,仍由厦门海关控制,这不仅违背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也造成国家财产发生严重贬值和流失。因此,就刑事判决书附加财产刑罚提出再审申请,请求将涉案财产全部移交法院重新查封,审判后“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好涉案财产。
舒杰律师表示,国家已经没收财产,应该给个扣押财产清单,要签字的,财产不管大小都要说明从哪来交到哪儿去,但赖昌星案至今没有任何交代。律师在春节假期过后会将申述书递交到厦门市中级法院。
香港媒体报道,赖昌星为此事前后写过一百封信,至今没有收到答复。赖昌星今年1月下旬曾上书前总理朱镕基,举报负责查处远华案的专案组没有依法将没收的财产上缴国库,仍暂存于厦门海关,部分财产被低价转售,质疑有官员或中饱私囊,贪赃枉法。
赖昌星在信中表示,远华案已十多年,但判决没收财产至今未交国库,每隔一段时间就被“协商认购”,有些所谓拍卖获得的钱款仍存海关,不交国库。中央八部委后继工作组仍在办公,互开绿灯,对没收财产利益均沾。赖昌星表示,将依法就被专案组没收的财产进行申诉,要求全部财产移交法院,按执行程序处理。
赖昌星坚称,此举并不是申诉翻案,而是要求法院判决包括附加财产刑罚全面执行。赖昌星写道:“我虽服刑,但不容忍国家对我的惩罚便宜了小人。”赖昌星表示,向朱镕基报告真实情况,是因为担心会有人把他搬出来当他们侵吞国库财产、借远华案发大财、中饱私囊的保护伞和挡箭牌。
赖昌星同时还给海关总署署长于广洲写信,举报部分被贱卖流失的没收财产,包括被以205万出售的原本值千万的别墅等等。赖昌星强调,对没收财产的擅自处置,就是对国库下手,对国家抽水分账,其罪当诛,呼吁海关总署过问处理。
赖昌星的律师舒杰表示,如果被没收财产已移交国库,会有回执送达被告,但赖昌星称一直没有收到。舒杰说,没有回执意味判决仍未执行,因此减刑程序也无法启动。
前纽约时报中国问题研究员、时事评论人士赵岩星期三对美国之音表示,曾备受关注的远华案的赖昌星举报的情况,绝对是一种腐败,是一种权力在毫无任何制约下的滥用。
他说:“向赖昌星这种情况非常普遍,在办案的过程中充分地使用权力,把被审查对象的财产蜜上一笔。都没有监督机制,没有人监督他们,他们想怎么办就怎么办。赖昌星现在不停地喊冤,说冤也不冤,说不冤还有点冤,他的东西确实很多,该给他清单的都没有给,他出来喊,出来说。绝对是一种腐败。”
现年59岁的赖昌星,福建晋江人,小学肄业,但为人精明,1994年创办厦门远华集团,随后数年,利用钱财和酒色大肆贿赂公安、海关、武警等许多部门的官员,进行走私活动,总值人民币530亿元,偷逃税额人民币300亿元。
1999年远华走私案被揭,案情涉及面广、金额巨大,堪称中国第一经济大案,时任总理朱镕基震怒,拍案查处,亲自督办。审查中牵扯至少600涉案人员,近300人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判死刑(包括缓刑)的有14人,包括前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庄如顺。中共元老姬鹏飞之子、解放军总参谋部情报部常务副部长姬胜德涉案被判无期。
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的赖昌星案发时闻风逃亡加拿大,数次申请避难不果。后经中国和加拿大谈判,赖昌星2011年7月被加拿大遣返,2012年被判终身监禁。
海外媒体报道,远华走私案涉及前中共总书记江泽民的多名心腹,包括前政治局常委、前福建省委书记贾庆林、江泽民大秘贾廷安及其他几名秘书等。而赖昌星本人在加拿大曾披露,他得到贾廷安和贾庆林等人的支持,才能走私大量石油、私家车等战略物资。还有报道称,贾廷安涉嫌当年给赖昌星“通风报信”,使他得以顺利出逃海外,不过贾廷安和贾庆林在江泽民保护下安然过关。

VOA 2017.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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