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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泄密案 一审被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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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就柯建铭自诉马英九教唆泄密和加重毁谤案宣判。马英九一审被判无罪,全案仍可上诉,台湾各界对此判决看法各异。



(德国之声中文网)民进党立委柯建铭2013年自诉马英九教唆泄密以及加重毁谤两案。柯控告马英九在2013年9月1日凌晨,指示秘书林有振以电话通知时任检察总长的黄世铭到官邸,泄漏司法关说的案情与通联记录,以及马英九当年9月11日召开记者会时指柯关说,涉嫌加重毁谤罪。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就此案宣判,马英九获判无罪。
一个泄密  两个案件
有关马英九被控"教唆泄密"有两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是今年3月14日台北地检署正式起诉马英九,罪名有三,分别是"泄密"、违反"通讯保障监察法"及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4月14日将开审理庭;另一案则是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宣判的柯建铭自诉部分,有关教唆泄密和加重毁谤案。
马英九涉嫌泄密等案起源于2013年8月31 日到9月4日的一连串举动。当时最高检察署特别侦查组在侦办民进党籍立委柯建铭和前立法院长王金平涉嫌关说案,案件未侦结前,前检察总长黄世铭两次向马英九报告此案,马英九再指示黄世铭向前行政院长江宜桦和前总统府副秘书长罗智强报告。此事件衍生出许多后续发展,而整起事件之后被称为"九月政争"。
马英九和长王金平因为党主席之争,产生芥蒂在先。两人又因理念不同,以及马英九认为王金平让他的政策无法落实,造成两人不合,人尽皆知。在此事件里,外界认为,马希透过公布王金平涉嫌关说一事,让王金平被撤消国民党党籍,进而丧失立法院长职位。但最后,马英九的企图没有成功,王金平继续留在国民党和立法院内,而国民党却从此衰败,最后失去2016年1月份的总统和立法院选举,沦为在野党。
举证不足 判无罪
有关"教唆泄密"部分,承审法官指出,前检察总长黄世铭第二次交给马英九的专案报告中多了2通监听通联记录,但自诉人柯建铭无法提出充分证据,证明这部分是马英九在电话中要求黄世铭增加的,基于"无罪推定原则",判决被告无罪,全案仍可上诉。
有关马英九在当年9月11日的记者会上,涉嫌毁谤柯建铭的部分,因为无法证明马英九在主观上有故意毁谤之嫌,且应认定其基于善意对可公评之事加以适当评论,所以也无法对被告判以加重毁谤之罪责。
判决适当
台湾真理大学法律系所主任吴景钦在接受德国之声访问时称,有关"加重毁谤"部分的判决,没有太大疑虑,因为马前总统在记者会上陈述王金平替柯建铭关说一事,事实存在,没人否认。而且,在扩大解释法条时可以解释成,"只要你认为是真的,有所本,就可以阻却刑罚,甚至不用证明是真的"。
吴景钦称,泄漏个资部分马英九可以安然过关,是因为根据台湾的"刑法"泄漏国防以外的机密罪,仅处罚泄密者,不处罚机密接受者,因此马英九如果只是被动听取报告,并不会违犯任何"刑法"。比较有争议的是,马英九在听取报告后,不仅将此机密告知行政院长,甚至还要求检察总长进一步向行政院长说明整起关说,化被动为主动,以至落入泄密罪的处罚范围。但因这一次庭长认为黄世铭在第二次对马英九报告时,只是重复第一次报告的内容,已泄漏的秘密不算秘密,因此在这个部分也判无罪。
黄世铭由于泄密案,在2015年已被台湾高等法院判刑1年3个月定谳,得易科罚金台币45万元,成为台湾史上第一位因刑案被判刑定谳的检察总长。


马英九此次涉犯条文为泄密等,无关内乱、外患,所以没有丧失礼遇之虞

仍有疑虑
曾告发黄世铭涉伪证罪的律师黄帝颖在接受德国之声访问时表示,对判决结果感到讶异;因为台湾高等法院在审判黄世铭时,对事实已经有相当的勾勒,又对黄世铭判刑定谳,在这之后,台北地方法院居然认为"罪证不足",黄帝颖称这和台湾高等法院的见解不符,有很大疑虑,因此在二审中仍有翻盘的可能性。
当事人柯建铭听闻宣判结果后,引述楞严经中"大悲无泪,大笑无声",强调马英九罪证确凿,批评法官大错特错,他表示将上诉到底。
各界反应
台湾民意基金会在马英九被起诉当日,立即进行民调,结果有45%的受访者认为起诉是适当的,24%的人认为起诉不适当。31%的人不知道此事或没有意见;之前台湾苹果日报也作了相关民调,题目为:您对前总统马英九被起诉教唆泄密等罪的看法?结果呈现:43%的人相信马英九的清白,认为起诉不公;但也有48%的受访者表示尊重检察官专业,天子犯法于庶民同罪。仅7%的人不知道此事或表示美意见。
今日马英九获判无罪消息传来,马英九办公室立刻表示感谢法官厘清事实,作出适法适当的判决。多位国民党委员称,司法还马英九一个公道。洪秀柱也称,公道回来了!
总统府则表示不会对司法相关个案评论。但许多绿委提醒马英九,不用高兴的太早,这只是一审。民进党发言人王闵生则称,马英九为了发动政争,涉入特侦组违法监听、检察总长拿个案向总统报告、总统及总长侦结前泄漏个资给第三人等违法毁宪的行为,让国家的民主陷入危机,是最坏的示范。对此,民进党还是期待司法勿枉勿纵、公正办案。
不至入监或丧失礼遇
其实就算马英九二审判刑有罪定谳,涉犯法条最多判刑3年,而且应该可以易科罚金,不至于锒铛入狱。又根据规定,卸任总统如果触犯内乱、外患罪,经一审判决有罪,及贪污经有罪确定,会受停止供应安全护卫。但马英九此次涉犯条文为泄密等,无关内乱、外患,所以没有丧失礼遇之虞。
但马英九除了泄密案,还被告发多起案件,包括渎职、贪污、国家安全法、洗钱防治条例等等。多起事件缠身,只恐怕马英九日后要忙于出庭。
马英九今年3月14日因涉泄密案遭台北地检署起诉,成为台湾第三位遭起诉的前国家元首。马英九之前的李登辉和陈水扁也都曾被检察官起诉。陈水扁由于涉及贪污案被判刑20年,三审定谳发监执行,2015年准暂时出狱,保外就医至今。李登辉在2011年遭特侦组依贪污、洗钱等罪起诉,但台北地方法院在2013年和2014年分别判李登辉无罪。

DW 2017.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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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5, 2024-11-15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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