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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站:官杀官事件背后的中国村支书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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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年开始,共产主义席卷了中国大陆的农村和城市,中共在1949年建政后,“村支书”(村级党支部书记)成为执政党“委托”的乡村中的实际领导人。现在村支书群体的生存状态,亦是中共在控制中国大陆农村方面最真实的状况——这个原本承担中国农村最底层社会“稳压器”功能的群体,却在中国大陆饱受争议,被称为“土皇帝”,而中共又不得不面对这样的挑战。
近日,中国大陆媒体披露,湖南邵阳新邵县大新镇发生了一起“官杀官”血案,前任村支书因为力阻新任村支书进行村部改造,结果遭新任村支书聚集殴打致死。
有村民在网上发文透露,今次选举疑有镇政府人员在幕后操作,“包庇品行不良者当选”——村支书以“暴力”形式再次进入中国大陆舆论的视野,这将让中共不得不认真思考——执政党将如何面对“城市化运动后时代”中,村支书群体原有功能如何被“重启”。


梁玉明是一位与习近平“相熟”的老村支书(图源:延安政府网)

从乡绅到村支书——中国农村秩序的“稳压器”
村支书被认为是中共建政后,填补乡绅阶层的替代者。
乡绅阶层是中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前存在的一种特有的阶层,特别是在帝制时代的明清时代,中国乡村社会架构在双重观念之上——皇权的统治、宗法的管理。而乡村社会的宗法是由乡绅阶层作为传承与顺延的。乡绅是指一些科举及第未仕或落第士子、当地较有文化的中小地主、退休回乡或长期赋闲居乡养病的中小官吏、宗族元老等一批在乡村社会有影响的人物构成——“他们近似于官而异于官,近似于民又在民之上”。
实际上,中共在1949年正式建政前就已经对中国大部分乡村的宗法社会进行了“革命式的改造”,而按照执政党的政治需求,“村支书”作为中共的代表,不但拥有过去乡绅所有的各种权力,还有着政治阶层中直接代言执政党——统治地位的意味。这与乡绅最大的不同之处是,乡绅并不拥有代表皇权的权利。事实上,中共赋予了村支书极大的权力,不光有属于类似乡绅制度存在时的乡绅特权,还有代表中共作为执政党行使权力的现实意义。
观察人士指,在单纯的中国城乡二元制社会架构时期,村支书的确是起到了中国农村最底层社会“稳压器”的功能,而在进入邓小平时代后,中国农村改革在经济变革与城市化运动的渐次冲击之下,村支书的职能与权力都发生了内在的变化——人的因素超越了政治的规定性。
中国十三亿人口中,包含了八亿的农村人口,村支书在中国农村治理体系中其职能作用不可或缺——中共消除了乡绅阶层和地主阶层,并用阶级斗争的方式,彻底消除中国2,000多年帝制中保持的乡绅制度,取而代之的是中共设立的“党组织”——村级党支部,由村支书负责主管一个村的党务。但城市化运动所释放的巨大经济利益的诱惑和乡村权力管理缺失的真空化都让村支书群体发生了负效应,他们中间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游离于中共的监管,渐次有了“失控”的趋势。

有评论人士称,村支书,这样一个复杂的混合体是中共在无法摆脱小农意识后,下意识地赋予了村支书在本村可拥有的“执政党”的特权,或借助这样的特权在农村为所欲为。不过,必须承认的是,这个执政党在位近70年,而在乡村社会中,最底层的权力一旦处于膨胀运行的状态下,很可能会发生“村支书”权力失控的情况,间杂在中国大陆迅速城市化运动背景下,没有足够力量的约束机制存在,村支书群体在瓜分利益蛋糕时很可能被利益左右头脑,不惜以暴力或者权力维护既得利益,而面对中国大陆“村支书”群体运用复杂化的手段和权力泛化的形式,中国大陆农村的社会稳定考验着执政党在乡村社会的执政能力。


陕西米脂一恶霸村书记利用精准扶贫威胁丧偶妇女,要求与其发生关系(图源:@新闻持刀侠)

村级权力的深渊
村支书,是中国共产党最低级的党内领导职务。在已经固化了了的“城乡二元”思维中,农村的“领导”显然不及城市里的“领导”,更遑论最低级的农村党内领导职务。
中国大陆政治观察人士指,村支书从权限上讲,更像是一个“土皇帝”。政治上,被执政党赋予了管理全村资产和人员的权限。
中共的相关条例规定,村支书首先必须是中国共产党员,由村全体党员选举产生,主管一个村的党务。村支书与村民委员会主任是村的主要负责人。但实际上,村民委员会主任也要接受村支书的领导指令。
“当你凝视深渊的时候,深渊也在凝视你。”这是诗人尼采(Friedrich Wilhelm Nietzsche)的一句诗。在中国大陆,村支书的权力之大,足以让觊觎者凝视。
湖南邵阳“官杀官”,实际上是权力矛盾冲突的泛化,新村支书打死老支书更像是一种隐喻——权力伴随着暴力和血腥,而中国大陆的农村每天或许都有类似权力的冲突发生。
观察人士认为,中共农村“村支书”的权力之大难以想象,在能者与德者之间,村民往往会因为对物质生活的追求而选择能者。中国大陆的江苏华阴市华西村的村支书吴仁宝、天津静海县大邱庄的前党委书记禹作敏、河南省临颍县南街村党委书记王宏斌,这些“能人”成为中国大陆农村的“致富领头人”,同时也是中共在乡村最低级组织的权力代言人。
上述三个“村支书”都是上世纪1970年代末,中共在农村开始实施经济改革运动后的佼佼者,他们所在村落一度曾是中共在农村的“样板工程”,不过,华西村、南街村被认为是“走得是毛泽东时代制定的共产主义经济发展道路”,而大邱庄曾在1990年初,被称作“全国首富村”、“全国第一村”,但在1993年2月禹作敏因涉嫌窝藏、妨碍公务、行贿、非法拘禁和非法管制五项罪名,1999年10月3日,禹作敏因病在医院去世。
分析指,中共更多的“村支书”在扮演中共乡村代言人时,其政治原罪涉及到贿选、世袭职位、暴力统治等中国社会政治的阴暗面,但也同样能够看到确有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带领村民共同致富的“村支书”,中共在“弘扬村支书先进典型人物”时,很容易忽略了阴暗面的存在,同时又缺乏有效限制“村支书”权力膨胀的手段和制约机制,湖南邵阳新邵县的“村官杀村官”并非个案,引起中国大陆舆论场的关注也在情理之中。

约束村支书群体考验中共智慧
中共规定了“村支书,由村全体党员选举产生”,原则上,上级党委不予干涉。而在湖南邵阳新邵县“官杀官”案件中,村民网上发文透露的信息称,“选举疑有镇政府人员在幕后操作”。
政治观察人士指,上级干预、政治黑金、支书贪腐、世袭官职,这几乎涵盖了中国大陆“村支书”群体中负面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中共有必要慎重审视作为官僚架构中最末梢神经——村支书的政治生态,这直接关联到执政党的形象以及民众的内心感受。
杂糅了中国传统乡绅制度和共产党的统治思维的“村支书”,作为政治与行政治理乡村的“毛细血管”——健康的状况正在考验着中共的领导智慧。
有评论人士认为,中国大陆在尚未放弃城乡“二元对立”思维之前,城市化进程席卷了乡村,权力成为瓜分经济利益“蛋糕”唯一的有效工具,“村支书”作为乡村社会基层单元中的实际权力控制者,在缺乏足够的有效监督的状况下,“权力失控”的情况愈演愈烈,执政党以“维稳”的理由严控城市居民对抗时,恐怕还要考虑到“村支书”群体带来了太多不稳定的因素——这不啻为一场真正意义上的“权力较量”,农民的应有权力在被“村支书”侵占后,被积压的情绪一旦爆发不敢设想最后结果。
不过,亦有政治观察人士指出,“村支书”中确有为官一任,造福桑梓的公益性人士,他们的存在亦提醒中共——如果在机制上也能够让这类人士有机会担任中国乡村的领导者,执政党如何能够赋予这些人更多的政治机遇。

多维 2017.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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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5, 2024-11-15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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